改變生命的教學
許多在大學任教的朋友,見面談起當今學生學習態度時,幾乎沒有不搖頭的,D教授搖頭更甚。
D教授是我多年老友,談起他的學生那種滿不在乎的學習態度,臉上所流露的那種無助、無可奈何的表情,確實令人同情。
我曾當面勸他,時代在變、環境在變、學生的思想行為也在變,假如我們不從操之在我的改變自己著手,如何能改變他人?
亡友 張忠樸 先生在他的<恩師傳奇>一文中提到:「我會假設他們(學生)不想上課,是一群不怎麼有學習意願的學生。」「放下身段,想辦法和學生一起經營這一堂課。」這些話,給了我許多啟示。
因此,在放下教鞭二年後,為了向老友證明我言不虛,這學期我接受了自我挑戰機會,重登大學講堂,準備運用亡友經驗,展開再學習之旅。開學迄今,我的感覺是愉快的,從學生學習回饋中,自己亦感受益良多。
近讀《改變生命的教學》一書,深獲我心,特地擇其精要如下,與網友分享:
一、.教學的再思
教師從事的是生命的事業,而非話語的事業。
教師的目標是培養終身的學習者,教學的時間只是刺激他們學習,但不能取代他們學習。
二、教學七大定律
(一)教師的定律(The Law of Teacher)
一旦你今日停止成長,明日你就得停止教學。身為一位教師,必需成為學習者,是學生中的學生。
(二)教育的定律(The Law of Education)
人們學習的方式決定了你的方式,教師主要是一位刺激者和激發動機者.....並非是參賽者,他是激勵並引導參賽者的教練。
教學的三大目標:教導人們-如何思考、如何學習、如何做到。
(三)活動的定律(The Law of Activity)
最大的學習總是因著最大投資所帶出的結果。
最好的學習者乃是參與者;他們不僅是在外圍觀看活動,並且深深地融入其中,完全投身在場內,他們也比一般沒有投入的學習者,享受更多的學習樂趣。學習並不是以活動本身為目的;活動乃是達到學習目的的手段。我聽見,我會忘記。我看見,我會記得。做了,我會明瞭。
(四)溝通的定律(The Law of Communication)
要想真正地傳授知識,必須先建立橋樑。
在我們溝通之前,我們須要先建立共通性、而共同性愈多,就帶來愈多溝通的可能性。所有的溝通包含三個主要的構成要素即:思想、感覺、行動。當我們要與另一個個體溝通時,它包含了我知道的事,.我感覺到的事,我正在做的事。
(五)心的定律(The Law of Heart)
教學所影響的不是頭腦對頭腦之間的傳遞,而是心與心的交流。
對希伯來人來說,心包含人格的全部 ── 他的理智、情感、意志。
(六) 鼓勵的定律(The Law of Encouragement)
當賦予學習者適當的動機時,往往會帶來最有效的教育。
身為一位教師 ─ 乃是一位激發動機者 ─ 你要幫助人們發展到自動自發的地步。你要他們做他們願意做的.....不是因為你要求他們,或是你逼迫他們,而是他們自己選擇要如此做。
(七)準備的定律(The Law of Readiness)
在教學的過程中,當師生雙方都做了適當的準備時,將產生最大的效果。
作業有三樣顯著的益處﹕促進思考、提供一個可供建造的基礎背景、培養獨立研究的習慣。
假如你要用一句話來把這七項定律全部摘記下來,這七項重要的定律所要求的,就是傳講的熱忱。
資料來源
1. 霍華、 韓 君時 (Howard G. Hendricks)著張淑惠譯《改變生命的教學》中國主日學協會出版,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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