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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美國政府沒有大貪官與惡行

 

  許多人都羨慕美國政府沒有大貪官與惡行,睽其原,不外乎制度和人民重視信用和自律因素有關,制度方面

1、決策權:州長、市長沒有市政建設和辦公物品採購的決定權,涉及財政支出的所有專案均由州、市議會集體討論、審議和決定。

2會計制度:美國政府與企業會計帳事公開的,資金來去一清二楚,難以進行暗盤交易

3、政府倫理法:1978年制定《政府倫理法》(Ethics  in Government Act),該法較為特別及具體的內容係規定服務於行政立法及司法部門的人員都需要申報財產並由權責單位予以公開提供大眾查閱

4社會觀感:美國社會重視道德操守與法律規範,任何人官員做了違規的事,就是他的政治生命終結時。

  以上四者,構成了不易貪污需要一定的條件,再加上人民重視信用和自律因素,自然不容易有大貪官與惡行

  我於32年前出任中科院駐美採購專員時,恰逢我方與F16製造商通用動力(General Dynamics,GD)公司正執行技轉合約,從媒體報導得知,當時美國國會正進行該公司採購作弊疑案調查,結果只從會計帳中只發現招待客戶,打高爾夫球、餐飲費用等瑕疵而終結。

  貪官需要敢弄權的頭頭,他會創造適合貪官生長的肥沃土壤,扁政府時代的總統府和官邸,都扮演了「喬事大院」的角色,一旦頭頭倒下貪官便紛紛落馬。

  另一個違反道德為社會所不容的案例是「水門事件」,指的是在1972617日發生民主黨全國委員會總部被安裝竊聽器事件。此一企圖竊聽敵對政黨辦公室的惡行,逐漸演變為掩飾白宮參與該犯罪行為的陰謀。當秘密白宮錄音帶出爐並證實尼克森確實參與掩飾之舉後,尼克森只好宣佈辭職以避免遭國會彈劾,因為它的信用已經破產之故。

   台灣是理盲和濫情的社會許多人都有這種看法,立法院王院長為他的親密戰友柯總召司法關說案,若發生在美國,當事人必定會像尼克森一樣宣佈辭職。還好他是活在台灣,受害最重的居然是揭弊的是檢察總長,而關說者仍然好官我自為之,甚至還有機會謀取大位,這也該算是另一種台灣的奇蹟吧!

台灣的另一奇蹟是柯P的快速竄起,他的奇言異行,平撫了一般大眾對政府不敢也無法作為的怨氣。柯P為迎合這些人的需求,更是捕風捉影大發謬論,甚麼三億男政治獻金、抓前朝BOT弊案、二國一制…,轟轟烈烈進行。迄今為止,不但沒抓到任何鬼,反倒折損了二位體育局長,自己也被叮的滿頭包。

用這種懷疑他人有罪,突顕自己能幹的玩法,終會有玩火自焚的一天!因為柯P這類人輕視中華文化,完全不理會所謂「行仁政」、「厚德載福」的道理的緣故!

  台灣政壇為甚麼會淪落至此,豈不是理盲和濫情的社會提供了孕育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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