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依法行政vs良善治理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曾提出「良善治理」(Good Governance)的四項原則:透明、當責(Accountability)、參與、效率。
邁向「良善治理」,乃是世界各國為因應全球化變遷之挑戰,所推動各項政府改造工程的具體指引方針。歐盟《穩定與增長公約》的制訂,就是為落實良善治理以達永續財政之目標。
我國政府部門以往多強調「依法行政」,這可說是最基本的要求。但「良善治理」賦與它更積極的意涵和所欲實現的價值,諸如:政府施政的當責性、透明度、效率與效能、公民參與、公民滿意,以及公民信任等,今後當列入考量。
政府與政府各部門之間,也須在持續互動的過程中,相互支援以提升效能,並妥善運用各種資源,達成既定目標。
因此,作為現代的公務員,必須改變長期以來的「依法行政」的消極思維,轉向「良善治理」的積極服務作為。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