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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呂氏春秋》雜記
物勒工名
《呂氏春秋》十月紀:「物勒工名,以考其誠;工有不當,必行其罪,以窮其情。」其意是:器物的製造者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上面,任何品質問題都可以通過兵器上刻的名字查到負責人,這是我國最早的品質管制方式。
秦國的法律對失職者的懲罰是非常嚴酷的,物勒工名,一般都刻在重器上,如兵器、量噐等,假若工作方法有所不當,必定受罰。秦漢時期的城牆宮殿官倉等用磚,也會刻上製磚官署及工匠名。
不二
《呂氏春秋•》不二:「故一則治,異則亂;一則安,異則危;夫能齊萬不同,愚智工拙皆盡力竭能,如出乎一穴者,其唯聖人矣乎!」
人有愚智工拙,所做的工作,所居的位階,千差萬別,領導者若能帶領他們朝同一方向竭盡所能把工作做好,就能成就其卓越。
用眾
《呂氏春秋》用眾: 「物固莫不有長,莫不有短。人亦然。故善學者,假人之長以補其短。故假人者遂有天下。」、「天下無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取之眾白也。夫取於眾,此三皇、五帝之所以大立功名也。」
物有好壞,人有良窳,用人者若知取長補短之道,就能有所作為。例如,天下沒有純白的狐狸,但有純白的裘衣。因為高明的服裝設計師,會專挑白毛來做。世上成就偉業者,莫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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