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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組織 vs 虛擬企業
虛擬組織(Virtual Organizations)是由肯尼思•普瑞斯(Kenneth Preiss)、史蒂文•戈德曼(Steven•L•Goldman)、羅傑•N•內格爾(Roger•N•Nagel)三人在1991年編寫的一份重要報告——《21世紀的生產企業研究:工業決定未來》中首先提出的。這份報告受到美國國會的重視,為國防部所採納。
虛擬組織具有「高度彈性的企業組織生產系統,產品與服務不受時間、空間與種類的限制…能瞬間訂製並滿足不同顧客的需求」。 其基本特色是:生產及運輸符合成本效益原則、費時短、同時多地點、提供多樣性的選擇。
針對虛擬組織的管理說來,雖然可以提升企業的運作速度和增加企業競爭力,但是也會帶來許多問題。
所謂的虛擬企業(Virtual Enterprise),是當市場出現新機遇時,具有不同資源與優勢的企業,為了共同開拓市場,共同對付其他的競爭者而進行異業合作,共同在信息網路基礎上的共用技術與信息,分擔費用,成為聯合開發、互利的企業聯盟體。
其組織結構無形化、通過信息網路加以聯結的企業組織。網上商店、銀行等是虛擬企業的典型形態。
虛擬企業的出現,常因企業追求一種無法靠自身能力達到的超高目標,即高於企業運用自身資源可以達到的限度,因而運用全方位的策略聯盟概念參與聯盟,共建虛擬企業,以實現這一目標。
※組織/企業在商場是通用的,若是用在教育、醫療或非營利事業,則只能用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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